一、哪些情况婚内侵权案件会不予受理
婚内侵权案件存在多种不予受理情形。一是主体不适格,起诉人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或被告不明确,法院会不予受理。二是无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法院无法确定案件争议焦点和审理方向,不会受理。三是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或受诉法院管辖,前者如某些仅涉及道德层面的纠纷,后者指起诉法院无管辖权。四是重复起诉,即就已作出生效裁判的同一争议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五是在法律规定的禁止起诉期限内起诉,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侵权诉讼(特殊情况除外),法院通常不予受理。
二、哪些情况婚前财产是不予分配的
一般而言,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配。具体情况如下:一方的婚前财产本身就明确归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若夫妻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婚前财产依约定不予分配。此外,婚前财产在婚后未发生财产混同,且没有因双方的管理、使用等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也不予分配。比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未加上对方名字,该房产仍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配。
三、哪些情况婚前财产不能进行平分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婚前财产不能平分:一方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平分;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平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遵循意思自治原则,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其特定专用性,为个人财产,不进行平分;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也不能平分。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不参与分割,除非夫妻间有财产协议约定该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