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被骗的婚姻都无效吗
被骗的婚姻不一定无效。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主要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被骗结婚一般不属于上述无效情形。
如果是因受欺诈而结婚,比如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等,受欺诈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但婚姻被撤销前,双方是具有夫妻关系的,期间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受法律调整。
二、被骗的婚姻是否可撤销而非无效
一般情况下,单纯被骗的婚姻不能申请撤销,婚姻依然有效。根据《民法典》,只有受胁迫结婚,或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才可撤销。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若只是一方在生活细节、个人经历等方面欺骗另一方,并不在可撤销婚姻范围内。若想终止这类婚姻,通常只能通过离婚程序解决。
三、受欺诈婚姻撤销与认定无效有何法律区别
受欺诈婚姻撤销与认定无效存在显著法律区别。
在适用情形上,婚姻无效限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受欺诈婚姻一般不在无效情形内,仅隐瞒重大疾病属可撤销婚姻。
法律后果方面,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才自始无效,在撤销前婚姻关系有效。
行使权利期限不同,无效婚姻利害关系人可随时请求法院确认无效;受欺诈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